112 學年度 臺南市學生美術比賽-蓮潭國(中)小校內初賽
一、 依據:「臺南市 112 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辦理,各類組作品經校內初賽錄取後代表本校參加市賽。作品不可臨摹、抄襲、明確挪用他人創意,或由他人加筆等造成比賽評選不公的情事,若有發生以上情形者,須自負法律責任。
二、 臺南市學生美術比賽辦法:務必詳閱校網公告:「臺南市 112 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參閱「參賽作品類別及規格說明」,規格不符合者退件。
三、 校內比賽辦法:
(一) 09/25(一) 校內收件截止日
(二) 請於 09/25 前「填寫表單」完成校內報名資料並印出,將此報名表單及作品交給生教組 蘇組長。 填寫校內報名表,網路連結:
http://forms.gle/coRfLQq7429rYgj77或掃描 QR Code : (完成後,請記得收信,印出此報名資料)
(三) 評選時間:預定於 09/26(二)由校內美術老師進行評選,無錄取者將於 9/28(四)前退件。
四、 注意事項:
(一) 由校內美術老師評選,各組各類作品錄取 至多 7 件。
(二) 經校內初賽評選後錄取作品由學校統一報名市賽及送件。
(三) 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 1 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者為 1 人(指導教師亦為 1 人),每人 至多參加 2 類。
(四) 於全市榮獲書法類決賽各組前三名應參加 112 年 10 月 20 日(星期五)於新市國小活動中心舉行之現場書寫(時間、地點如有變更另行通知)。
(五) 美術比賽預定相關行程:
美術比賽相關時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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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前 |
繳交作品與校內報名表 |
◎09/26~9/28 |
校內初選 |
◎9/26 ~10/6 |
學校統一完成報名手續 |
◎10/11 |
美術比賽學校統一送件 |
(六) 有任何問題,請聯繫教務處 (06) 583-7755 轉蔡主任 4010 生教組 蘇組長 4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