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局 112 年 5 月 29 日第 218772 號教育公告轉知臺南市政府 112 年 4 月 10 日府消管字第 1120417603 號函賡續辦理。
二、每年國家防災日,藉由實體賣場及網路平臺設置「防災專區」,以加強民眾落實防災各項準備,落實自主防災準備。
三、請貴校利用學校網站、臉書、電子看板、 LED 跑馬燈、公布欄等管道,運用本案活動文宣(海報)、防災相關手冊,協助宣導推廣防颱時相關物資準備觀念。
如:學校網站、臉書、公布欄:建議可放文宣海報及防災宣導素材網址。
電子看板、 LED 跑馬燈:建議可放置防災宣導素材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