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氣候漸熱,小朋友切勿前往危險水域,並隨時注意自身安全。
二、依據教育部體育署以及臺南市統計資料,過往溺水事件發生時間主要集中在 6 月至 8 月間周末下午時段,而溺水地點主要為溪河流、水池及海邊,溺水原因則大多是因民眾對於開放性水域環境認識不足,導致反應不及造成遺憾。
三、近年來親子露營風氣盛行,家長帶領學生前往偏遠溪流畔露營,亦有半夜或大雨後野溪暴漲而產生之憾事,請家長與學生要有水域安全與戲水安全的知能。
四、請家長務必留意子女行蹤,禁止學童單獨或結伴戲水。
五、進入夏日溺水高峰期,請民眾務必提高水域防護的概念,熟記「救溺 5 步—叫、叫、伸、拋、划」及遵守「防溺 10 招」,
同時提醒學生及家長一定要選擇合格且有安全防護設施及配置救生員的水域從事活動。
切記:
為避免溺水事件一再發生,請於安全水域從事水上活動,並遵守水域公告事項及救生人員指示,
熟記「救溺五步」及「防溺十招」,以期危害發生時,有自救或救人之能力。
(一)「救溺五步」叫叫伸拋划,救溺先自保。
(1)叫:大聲呼救。
(2)叫:呼叫 119(消防局)、 118(海巡署)、 110(警察局)、 112(急難救助)。
(3)伸:利用延伸物(竹竿、樹枝等)。
(4)拋:拋送漂浮物(球、繩、瓶等)。
(5)划:利用大型浮具划過去(船、浮木、救生圈、救生浮標等)。
(二)「防溺十招」
(1)戲水地點需合法,要有救生設備與人員。
(2)避免做出危險行為,不要跳水。
(3)湖泊溪流落差變化大,戲水游泳格外小心。
(4)不要落單,隨時注意同伴狀況位置。
(5)下水前先暖身,不可穿著牛仔褲下水。
(6)不可在水中嬉鬧惡作劇。
(7)身體疲累狀況不佳,不要戲水游泳。
(8)不要長時間浸泡在水中,小心失溫。
(9)注意氣象報告,現場氣候不佳不要戲水。
(10)加強游泳漂浮技巧,不幸落水保持冷靜放鬆。
六、另依據教育部國教署 112 年 5 月 22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20067661 號函辦理,彰濱工業區服務中心(鹿港、線西、崙尾)周遭海域水深危險,不宜從事水上活動,請各校轉知所屬師生。
七、該署為進行水域安全宣導,製作「防溺特攻隊」、「決定命運 4 招」、「新版防溺 10 招」、「自救救人-溪河流篇」等宣導短片與「救溺 5 步、防溺 10 招」海報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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