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及其相關規定。 二、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貳、目的:發掘一般智能資賦優異(以下簡稱資優)學生,實施適性教育,培養優秀人才。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臺南市中西區永福國民小學、臺南市新營區新營國民小學、臺南市鹽水區鹽水國民 小學、臺南市麻豆區麻豆國民小學、
臺南市新化區新化國民小學、臺南市中西區成功國民小學
三、協辦單位:臺南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臺南市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
肆、辦理方式:
一、本次鑑定進行方式分為資格審查、測驗評量(含初選、複選)。
二、流程圖如附件 1 。
伍、鑑定報名:
一、報名資格:
(一)新生:設籍本市,目前就讀本市各公私立國小二年級學生。
(二)插班生: 1.設籍本市,目前就讀本市各公私立國小四年級學生。
2.已參加過本市 110 至 112 任一學年度一般智能優異學生鑑定者不得報名,經查證重複報考者 取消資格。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
(一)時間: 1.初選評量報名:請於 113 年 3 月 25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起至 3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前完成,逾時不予受理。
2.複選評量報名:請於 113 年 4 月 25 日(星期四)至 4 月 29 日(星期一)前完成,逾時不予 受理。
(二)程序: 線上填寫報名資料:
(1)請以 OpenID 登入「臺南市 113 學年度國中小各類資優鑑定報名系統 https://gti.tn.edu.tw 」 之「國民小學一般智能
優異學生鑑定報名專區」並依系統指示進行網路報名。
(2)設籍本市就讀他縣市,無本市 OpenID 者,以 Line 登入前開系統報名。
陸、一般資優鑑定內容及相關表件請參考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