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職業試探與體驗示範中心設置及運作要點辦理。
二、本案相關資訊如下:
(一)報名資格:具備下列各項資格者始得報名。
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正式教師。
2.具備職業試探或生涯規劃相關經驗。
(二)工作地點:本局 4 所示範中心(中心分別設置於後甲國中、六甲國中、安順國中、佳里國中)。
(三)遴選名額:各中心 1 人,共計 4 人,並採部分時間擔任。
(四)報名方式:
1.申請人檢附下列文件資料,正本掃描成 PDF 檔,寄至承辦人蔡小姐信箱(peggytsai@tn.edu.tw)。
(1) 核章後報名表(如附件)。
(2) 合格教師證書。
(3) 近 3 年考績通知書。
(4) 職探中心、職業試探或生涯規劃相關經驗之證明(如推動職探中心、技藝教育課程或生涯發展教育等計畫或成效等)
2.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3 年 8 月 16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止(逾時不受理)。
(五)遴選程序:由本局組成遴選小組進行書面審查(含報名表與相關佐證資料),審查通過者另行通知面試,並依面試結果公告錄取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