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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主任 - 教務 | 2025-07-15 | 點閱數: 687

壹、招考結果

科目

代理職缺

正取

備取1

備取2

備註

合理員額缺

級任教師

從缺

從缺

從缺

無符合資格者報名

專任教師-

音樂科

從缺

從缺

從缺

無符合資格者報名

管控缺

專任教師-

英語科

從缺

從缺

從缺

無符合資格者報名

專任教師-

自然科

從缺

從缺

從缺

無符合資格者報名

育嬰留職停薪缺

專任教師教師-體育科

從缺

從缺

從缺

無符合資格者報名

注意:正取人員請依本校人事室通知之時間至人事室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

貳、第二次招考甄選類別、名額及聘期:

  • 代理職缺:

類別

代理職缺種類

職稱

正取

名額

備取

名額

聘期

一般長期代理教師

合理員額缺

級任教師

4

2

114年 8 月 1 日起至 115 年 7 月 31 日止。

(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專任教師教師-音樂科

1

1

管控缺

專任教師教師-英語科

2

2

專任教師教師-自然科

2

2

育嬰留職停薪缺

專任教師教師-體育科

1

1

  • 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 本校招聘類別為一般代理教師。若錄取後,因未報到而產生缺額,則以正、備取成績高低依序遞補。
  • 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 備註:
    1. 級任教師:須配合學校執行各項推動計畫、指導學生語文等相關競賽活動、課程計畫之編寫,以及協辦處室行政業務。
    2. 自然老師:

(2-1)自然科任教師:須兼午餐執秘,且配合學校執行各項推動計畫與食農教育,以及協辦處室  

     行政業務。

(2-2)自然科任教師:須指導科展,且配合學校執行自然領域推動計畫,並擔任自然領召,以及

     協辦處室行政業務。

    1. 英語科任教師:須配合學校執行各項推動計畫,協助指導學生英語讀劇英語學習等相關競賽活動校訂課程計畫之編寫及全校雙語環境之營造。
    2. 音樂科任教師:須指導直笛隊,並配合參加對外競賽、學校執行音樂性相關活動推動計畫,以及協辦處室行政業務。
    3. 體育科任教師:須協助總務處工程業務,配合學校執行各項推動計畫,協助指導本校跳繩隊、飛盤隊、田徑隊、三人制棒球隊等校隊。
  • 報名資格
  • 基本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2.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9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3. 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規定之情事。
    4. 國民小學英語代理教師另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 通過教育部88年所辦理國小英語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檢核者。
      2. 畢業於英文(語)相關系所者、畢業於外文系英文(語)組者、畢業於英文(語)輔系者、國民小學英語教師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結業、修畢各大學為國小英語教學所開設之英語20學分班者。
      3. 達到CEF架構B2(中高階)級以上英檢,且含聽、說、讀、寫四項均通過者。(含通過財團法人語言測驗中心93年度所辦「國民小學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者」)。
      4. 經縣市政府自行培訓檢核通過並發給相關證明者。
      5. 具國小英語加註專長教師證者。
  • 資格條件:

2 報名資格

  1.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1. 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報名日期:114年 7 月 16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甄選日期:114年 7 月 17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二樓大會議室報到)
  • 詳細內容請參閱臺南市立蓮潭國民中小學(國小部) 114 學年度一般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ㄧ次公告分次招考)